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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十九章 男女搭配,干活不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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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两日后,两人在一个小村子落脚,毕竟,千凰也没打算走太远,只要找个地方藏起来,让慕老爷找不着就好。这样,平阳城有什么消息,她也能很快打听到,等风波过去,他爹拒绝了这门婚事,千凰铁定是要回去的。她也想利用这个机会搞定莲镜,等生米煮成了熟饭,她爹就算不答应,也得答应。

    千凰用二十两银子,租下了一个小院落,为期半年。

    这间屋子屋子坐落在村边儿上,一来不是很醒目,以免被人打扰,二来离人群不远,发生什么事儿,也有好找人帮忙。

    屋子不大,原本是给一对夫妻住的,后来丈夫改作生意,发了小财,把妻子也带走了。走的时候,把这屋子让给了村里的亲戚,这亲戚有自己的房子,这屋子便一直闲置。正巧千凰来问,这家的女主人便把这屋便宜租了。

    主屋有三间儿房,一间客厅,一间卧室,还有一间儿是厨房,旁的还有一个小仓库,条件差了点儿,地方不大,摆上一张床,也差不多了,收拾了一下,给辟邪住。千凰住的是主卧室,莲镜让辟邪买了一张竹榻,他自己睡在外间儿的竹榻上。

    对此,千凰有些失望,好不容易只有一间儿卧室,他居然睡在外边儿。照这个情形,什么时候才能将生米煮成熟饭呐!

    屋子周围还有篱笆墙,院门是用竹子做的,院子里有一个小棚子,棚子里有个磨,那租房子的老妇对她说,以前住在这儿的夫妻就是做豆腐的,这磨啊,是十几年的好磨,磨出来的豆腐又香又嫩,好吃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千凰就乐了,又央着莲镜叫上辟邪将破败不堪的小棚子给修好了,把磨给刷干净了。说是得了闲,一定要去村里过几十斤豆子,做豆腐吃。

    千凰见别家都是自己种菜,省了日日跑县城,能省不少功夫。

    千凰觉得有道理,更想让莲镜看看,自己勤俭持家,便向一个村妇买了一些菜种子,请教了一些种菜的方法,回来后,便在院子里的空地上,开辟了两块儿菜地。

    莲镜一早起来,在院子里看书,千凰换了原本的好衣裳,穿着一身粗衣麻服,耐脏也不怕坏,把着锄头就在院子里挖地。

    辟邪弄了把柴刀,从外面不停地砍了竹子运回来,他想给莲镜在院子里盖一个小亭子,这样,他在院子里看书的时候,也不怕突然刮风下雨,乃至于烈日暴晒了。

    这一点,千凰很支持,既然是自己喜欢的男人,又是她带着私奔的,自然希望他能住的舒坦点儿了。莲镜一个文弱书生,千凰也舍不得让他干粗活,如此,千凰只有独干这开辟菜地的粗活儿,她却一点儿怨言也没有。

    她虽然是千金大小姐,平日里既不摆小姐架子,也不娇生惯养,反倒觉得自己活泼乱跳,能干的事儿多着呢。且初生牛犊不怕虎,总想做点儿什么表现自己,她现在干劲十足。

    莲镜在一旁看书的时候,眼睛总会若有似无地瞟过来,看她坐在撸着袖子,把着比她的手腕还要粗的锄头杆,不太娴熟地做着农活。白皙的脸上全是汗,因为被太阳晒,脸颊通通通的,原本好端端的头发都弄乱了,有几缕贴在额头上,被汗水粘得湿漉漉的,小巧的下巴上,更有热汗不断地往下淌。

    她脚下的地,却被她挖的乱七八糟的,像狗啃过似地,回头肯定还得理一次,少不得又要耗费很大的体力。且忙乎了半天,三分之一都没完成,真真是新手上路,任重道远,莲镜看着都忧心。

    就这么个劳作法,也不知道做到什么时候,且现在只是种地的第一步,回头还得挖坑,播种,施肥等等,也不知道她这个半吊子能不能做成。

    可她十分卖力,明明累的不行了,还咬牙硬撑着,愣是没叫过一声累,也没有歇过一小会儿。

    见此,莲镜有些看不下去了,不免抬起头来,对千凰道:“我看这地儿今日也做不完,你先停一停,歇口气儿,喝口水!”说话间,莲镜提起竹几上的一个茶壶,倒了一杯茶,目光却随着她,这茶,显然是给她倒的。

    千凰本来不想歇的,见他这副做派,又不好拒绝他的好意,不免直起身子,朝他嘿嘿笑了一下。把锄头往地边儿上一撂,擦了一把汗,大步走过来了。

    千凰在小几前站定,端起茶一饮而尽,还没放下杯子,莲镜突然朝她勾了勾手指。

    千凰不明所以,还是低下身子,疑惑的看着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莲镜从袖子里拿出一条汗巾,擦她脸上未干的汗渍,淡淡道:“累不累?”

    千凰点点头,看着他眼里很感动。他就是这样,平时淡漠得跟什么似地,偶尔关心她一下,却让她感动的跟什么似地。

    莲镜皱眉,“既然累,就不要做了!”

    千凰立即摇头,语气很坚持,“我一定要做完!”

    莲镜诧异,眼里有一丝玩味,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千凰看着他,语气异常认真,“我想让你知道,我不但能花钱,我还能省钱,以后更能挣钱。等我种了菜,我就做豆腐。我听说,村里的张大妈做豆腐做的可好了,我已经跟她说好了,她说愿意教我。还说这豆腐要是做地道了,在城里可是很好卖的,一个月的开销,就有找落了!”

    莲镜眉头一动,眼里有些复杂,“村子里上百口人,周围都是地儿,就算你不种菜,有的是人种,你从家里带了这么多钱,买十年的菜,都花不完。至于做豆腐,就更不用了,你带的银子,在乡下一辈子都不愁花,用得着吃这份苦。”

    他特意给她安排了一个好身份,锦衣玉食,绫罗绸缎,竟也没有磨了她的韧劲,倒也难得。本以为她说不怕苦,也只是说说而已,没想,能做到这个程度,真是不容易。

    千凰忽然抬手,半搂住他的脖子,一字一顿道:“因为,我想让你知道,我有多能干,让你明白,我是一个值得厮守一生的好女子,上的厅堂,下的厨房,外能争光,内能持家。娶了我,你一定不会吃亏的!”

    莲镜看着眼前这双笑的弯弯的大眼睛,眼帘颤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听过无数的好话,但是,能把话说到这份上的人,她是第一个,没有畏惧,没有逢迎,她是真正拿心在说话。

    见莲镜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,千凰不免低下头,拿鼻子蹭了一下他的,俏皮道:“怎么样,要不要娶我啊?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!”

    莲镜笑,语气难得温柔,“那你会让这个村过去吗?”

    千凰摇头,“不会,我会让你留在这个村,住在这家店里!”说话间,千凰望住他的眼睛,眼角瞥见这一张红唇,散发着诱人的光芒,她心里微动,身子微微下伏,就想去吻他。

    就在两人的唇即将碰触,莲镜倏然开口,“你身上的汗都滴在我脸上了!”

    闻言,千凰一愣,反应过来,忙不迭离开了他,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地。真是的,她怎么忘了自己一身汗味儿,他会不会嫌弃自己啊!

    莲镜见她一脸忐忑,不免轻笑一声,起身道:“还有锄头吗?”

    “啊?”千凰没有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莲镜就走到地里,捡起那把大锄头,试了试身手,回头对千凰道:“一把锄头,两个人怎么用?”

    千凰这才反应过来,脸上又惊又喜,“有有有!”

    之前考虑家里有三个劳动力,她就借了三把锄头,谁想,只有她一人干活,不过,现在好了,男女搭配,干活不愁累!

    千凰从院子一角,又拿了一把锄头,跟莲镜一起回到地里。

    原本以为,自己干了大半天儿,还有农妇指点过,莲镜一介书生,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面的主儿,只是在旁看了两眼,怎么着也比不过自己。

    谁想,莲镜把袖子一挽,下摆往腰带里一塞,这利索劲儿还真像那么回事儿,锄头一抬一落,倒把千凰惊得嘴里都能塞下鸡蛋了,转而在原地看起他干活来了。

    不是他干的不好,而是他干的太好了,不多一会儿,便挖好了一小块儿地儿,泥土都被铲得松软整齐,跟她的脚下那乱七八糟的一堆很不一样。而且,明明是干农活,他偏生做出一种风度来,姿势流畅,力度正好,看起来轻松得紧。

    让千凰怀疑,他真的是第一次干农活儿吗?

    见千凰愣在原地,莲镜不免抬头,“怎么了,刚才不还挺来劲儿的,现在傻了?”

    “没!”千凰讪讪地应了,抬起锄头又落了下去,眼睛却盯着他处,那啥,学习学习。

    有了莲镜,两人到傍晚的时候,就将地儿开好了,只等着第二日撒种。

    千凰很欣慰,更从心里佩服莲镜,一个书生,能把地儿开得这么好,真的很难得。

    晚饭是清汤素菜,说实话,以前吃的都是山珍海味,突然就变萝卜白菜,她还真有点儿不习惯。不过,见莲镜都能吃的坦然,她也就不计较了,把它们当成山珍海味一样嚼,心想,多吃几顿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虽然饭桌不大,也就那么两三个菜,千凰还是很喜欢给莲镜夹菜,一边让他多吃点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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